“我親愛的弟兄”
From December 14th, 2017
參考經文:《腓利門書4~7節》

親愛的弟兄啊,你的愛心給了我極大的喜樂和鼓勵;所有的信徒也因你而覺得愉快。

(腓利門書7節)


會心理學家保羅‧皮福(Paul Piff)在TEDxMarin的演講中指出:「人財富增多後,變得比較沒有同情心,而且覺得應該得更多,更重視自身利益。」皮福與他的團隊研究發現,有錢人容易把貪心和自私的行為合理化,不但減少對社會有利的行為,當他們覺得有需要時,還可能做出欺騙或觸法的行為。但這卻不是腓利門所表現出來的行為,他雖是擁有者而非缺乏者,但他卻不是那些僅僅為自己財富而活的人。

保羅是否與腓利門熟識?對此,神學家有許多猜測。無論如何,他們都明白彼此在教會的地位與份量。或許,書信裡的這些話是保羅高明的修辭手段,但以保羅個性而言,我們在加拉太書已見識過他那直率的表達,他的稱讚絕不會無中生有。

腓利門(Philemon)原文就是友情的意思,而他也恰如其份地展現其性格本色,除了開放自家為教會使用,其實他為主做得更多。腓利門待人慷慨、樂於分享,在會眾中表達出對主耶穌的信心,都顯出他配得成為歌羅西教會最倚重的屬靈領袖之一。腓利門雖然擁有較他人富裕的環境,但他真正的富有,卻表露在那待人無私、願意分享的心。因著他所做的,促成教會弟兄姊妹間合一的團契。當世人眼中擁有地位與財富之人,願意彎下腰,成為愛的服事與見證者,信徒真實領受到的更為不同,那在基督裡一切美好的滋味與愉悅,更不在話下。

因此,保羅稱腓利門為「親愛的弟兄」。弟兄(adelphos)原意是有共同父母的人。在舊約中提到希伯來族社會成員──同胞,是關係廣泛的名稱(出埃及記2章11節;利未記10章6節;耶利米書34章14節)。到了初代教會,他們彼此互稱為弟兄,而這正是學效主的,因祂說:「王回答他們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』」(馬太福音25章40節,和合本修訂版)

親愛的朋友,耶穌要我們歸入一個超越血緣的家庭,當我們願意視彼此為真正的弟兄姊妹,以愛彼此服事時,我們所做的,主必知道,人們也因此認出我們的身分──主耶穌的門徒。


默想:
我是個接受比較多的人?還是給予比較多的人呢?

祈禱:
親愛的主,謝謝祢在我生命中所有的給予,求主幫助我在所處的環境中,能成為一個給予者,成為一個愛的分享者,以此來顯出我們是祢的門徒。奉主耶穌的名求,阿們。


台灣教會公報社 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