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點亮眼睛的燈”
From March 27th, 2019

本日經文:《路加福音11章33~54節》

路:11:33 身體的燈
路:11:33 「沒有人點亮了燈而把它藏在地窖裏或放在斗底下;相反地,他一定把燈放在燈臺上,讓進來的人都看得見亮光。
路:11:34 你的眼睛好比身體的燈。你的眼睛好,全身就光明;你的眼睛壞,全身就黑暗。
路:11:35 所以,要當心,免得你裏面的光變成黑暗。
路:11:36 如果你全身充滿光明,毫無黑暗,就會光輝四射,好像燈的亮光照耀你。」
路:11:37 譴責法利賽人和法律教師
路:11:37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,一個法利賽人來請他吃飯,他就進去坐席。
路:11:38 這個法利賽人看見耶穌飯前不先洗手,非常詫異。
路:11:39 主就對他說:「你們法利賽人把杯盤的外面洗得乾乾淨淨,你們裏面卻盛滿著貪慾和邪惡。
路:11:40 無知的人哪,那造外面的上帝不也造裏面嗎?
路:11:41 只要把杯盤裏面的東西送給窮人,對你們來說,一切都算潔淨了。
路:11:42 「你們法利賽人要遭殃了!你們把那些調味品,如薄荷、茴香,和其他的香料,奉獻十分之一給上帝,但是忽視了正義和對上帝的愛。其實,這才是你們必須實行的;至於其他的,也不可忽略。
路:11:43 「你們法利賽人要遭殃了!你們喜歡會堂裏的特別座位,喜歡人家在公共場所向你們致敬問安。
路:11:44 你們要遭殃了!因為你們好像是沒有記號的墳墓,人在上面走過,卻不知道。」
路:11:45 有一個法律教師對耶穌說:「老師,你這樣說,連我們也侮辱了!」
路:11:46 耶穌回答:「你們這班法律教師也要遭殃了!你們把難背的重擔擱在別人的肩膀上,自己卻不肯動一根手指頭去減輕他們的負擔。
路:11:47 你們要遭殃了!你們替先知修造墳墓,而那些先知正是你們的祖宗所殺害的。
路:11:48 這樣,你們證明了你們同意祖宗所做的;他們殺害了先知,而你們替先知修造墳墓。
路:11:49 所以,上帝的智者曾經說過:『我要派遣先知和使徒到他們那裏去;有的要被他們殺害,有的要受他們逼迫。』
路:11:50 因此,從創世以來,所有殺害先知的罪,
路:11:51 就是從亞伯的被殺,直到在祭壇和聖所之間被殺的撒迦利亞為止的血債,都要這一時代的人償還。是的,我告訴你們,這時代的人一定會為這一切受到懲罰!
路:11:52 「你們這班法律教師要遭殃了!你們把持著開啟知識寶庫的鑰匙,自己不願意進去,也不讓想進去的人進去!」
路:11:53 耶穌離開了那裏,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開始激烈地批評他,向他發出許多難題,
路:11:54 要找話柄來陷害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