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再加兩成”
From August 6th, 2019

本日經文:《利未記5章14節~6章7節》

利:5:14 贖過祭的條例
利:5:14 上主向摩西頒佈以下的條例。
利:5:15 如果有人無意中沒有把應該歸給上主的聖物獻上,他必須為賠償所犯的罪帶一隻沒有殘缺的公綿羊來,獻給上主作贖過祭。羊的價值要按照聖所的標準決定。
利:5:16 他必須償還他沒有付出的部分,另外加上百分之二十。他要把這些交給祭司;祭司要為他獻上公綿羊作贖過祭,替他贖罪,他就蒙赦免。
利:5:17 如果有人無意中犯了罪,違反上主的禁令,他就有罪,必須承擔罪責。
利:5:18 他必須帶一隻沒有殘缺的公綿羊到祭司那裏作贖過祭。羊的價值要按照聖所的標準決定。祭司要為他行贖罪禮,他就蒙赦免。
利:5:19 這是為了他冒犯上主所獻上的贖過祭。
利:6:1 上主向摩西頒佈以下的條例。
利:6:2 如果有人因不肯歸還以色列同胞所付的定金或保證金,或偷取別人的東西,或剝削別人,或編造謊言說東西遺失了,並且發誓否認撿到他遺失的東西,而得罪上主,他必須獻祭物。
利:6:3
利:6:4 如果他犯了上面所列的任何罪,他必須償還他用不誠實的方法取得的東西;是偷取的,是剝削的,是定金,是撿到的東西,是偽誓得來的東西,都要全部歸還原主,並且加上百分之二十。
利:6:5
利:6:6 為了賠償所犯的罪,他必須帶一隻沒有殘缺的公綿羊到祭司那裏,作贖過祭獻給上主。羊的價值要按照聖所的標準決定。
利:6:7 祭司要在上主面前為他行贖罪禮,他所犯的一切過犯就蒙赦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