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活出來的見證”
From August 17th, 2019

本日經文:《利未記19章1~37節》

利:19:1 有關聖潔和正義的誡命
利:19:1 上主吩咐摩西
利:19:2 向以色列全體會眾宣佈:「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─上主、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。
利:19:3 你們每一個人都必須孝順父母,嚴守安息日。我是上主─你們的上帝。
利:19:4 「你們不可離棄我去拜偶像;也不可為自己鑄造偶像。我是上主─你們的上帝。
利:19:5 「你們宰殺祭牲作平安祭的時候,要遵照我頒佈給你們的條例,我就接受你們的祭物。
利:19:6 祭肉要在奉獻的當天或第二天吃完。到第三天,如果還有剩下的祭肉,要用火燒掉,
利:19:7 因為這是不潔淨的。有人吃了,我就不接受所獻的祭物。
利:19:8 吃的人就有罪,因為他任意侵犯獻給我的聖物;他必須從我的子民中開除。
利:19:9 「你們收割的時候,不可割田邊的榖物,也不可回頭撿掉落的穗子。
利:19:10 你們不可摘光葡萄園的葡萄,也不可撿掉落地上的葡萄。你們要把這些留給窮人和外僑。我是上主─你們的上帝。
利:19:11 「不可偷竊;不可欺詐;不可撒謊。
利:19:12 你們不可指著我的名發假誓,侮辱了我的名。我是上主─你們的上帝。
利:19:13 「你們不可剝削或搶奪同胞。不可延遲付工人的工錢,即使一夜也不可。
利:19:14 不可咒罵聾子,也不可阻礙盲人的路,使他跌倒。你們要敬畏我;我是上主─你們的上帝。
利:19:15 「你們不可歪曲正義;不可偏護窮人,也不可討好有權勢的人。你們要以公正評斷同胞。
利:19:16 不可到處搬弄是非;不可危害同胞的性命。我是上主。
利:19:17 「你們不可懷恨親人;要坦白指責你同胞的錯誤,免得自己陷入罪過。
利:19:18 不可報仇;也不可埋怨本國的同胞。要愛自己的鄰人,像愛自己一樣。我是上主。
利:19:19 「你們要遵守我的誡命。不可使不同類的牲畜交配。不可在同一塊田裏播下兩樣種子。不可穿兩種原料織成的衣服。
利:19:20 「已經跟別人有了婚約的女奴尚未被贖,還沒有自由的時候,要是主人跟她有了性關係,兩人都要被懲罰,但是不可處死,因為她仍然是女奴。
利:19:21 那主人要帶一隻公綿羊到我的聖幕門口作贖過祭。
利:19:22 祭司要用那隻羊替他行潔淨禮,贖他的罪;上主會赦免他。
利:19:23 「你們進了迦南以後,無論栽種哪一類果樹,頭三年的果子要當作不潔淨,你們不可吃。
利:19:24 第四年結的果子要全部奉獻給上主作祭物,表示你們對我的感恩。
利:19:25 到了第五年,你們就可以吃果子。你們這樣做,果樹將結出更多果子。我是上主─你們的上帝。
利:19:26 「你們不可吃帶血的肉。不可行任何占卜,也不可念咒。
利:19:27 不可剃掉頭上周圍的髮,也不可修鬍鬚。
利:19:28 為死人哀傷的時候,不可在身上刺花紋,或割自己的身體。我是上主。
利:19:29 「你們不可讓自己的女兒淪為神廟娼妓來侮辱她們。如果這樣做,你們會轉向別的神明,而你們居住的地方將充滿淫亂。
利:19:30 你們要守安息日,尊重我的聖所。我是上主。
利:19:31 「你們不可去召鬼魂,也不可去問巫師。如果這樣做,你們就不潔淨。我是上主─你們的上帝。
利:19:32 「你們要敬重老人,在白髮的人面前恭敬侍立。你們要敬畏我;我是上主。
利:19:33 「你們不可欺負住在你們國中的外僑。
利:19:34 對待他們要像對待以色列同胞一樣,要愛他們像愛自己一樣。要記得你們曾經在埃及寄居過。我是上主─你們的上帝。
利:19:35 「不可用不公平的度、量、衡欺騙人;
利:19:36 要用公平的秤、尺、升斗。我是上主─你們的上帝;我從埃及把你們領了出來。
利:19:37 你們要遵守我一切的誡命,實行我一切的法律。我是上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