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人無須自誇”
From March 28th, 2018

本日經文:《雅各書4章11~17節》

雅:4:11 不要評斷
雅:4:11 弟兄姊妹們,不要互相批評。誰批評或評斷弟兄姊妹,就是批評和評斷摩西的法律。如果你評斷法律,你就不是服從法律,而是評斷它。
雅:4:12 只有上帝是立法者、審判者;只有他能拯救,能毀滅。你是誰,竟敢評斷你的鄰人!
雅:4:13 不要自誇
雅:4:13 有人說:「今天或明天,我們要到某某城去,在那裏住一年,做生意,賺大錢。」可是,聽我說,
雅:4:14 你們連明天還活著沒有都不曉得!你們不過像一層霧,出現一會兒就不見了。
雅:4:15 你們應該這樣說:「如果主願意,我們就可以活著,做這事,做那事。」
雅:4:16 可是,你們竟那麼驕傲自大;這樣的驕傲全是邪惡的。
雅:4:17 所以,那知道應該行善而不去行的就是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