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立誓遵行律法”
From October 31st, 2017
參考經文:《以斯拉記10章1~17節》

我們必須向上帝立嚴肅的誓約:我們要把這些女子和她們的孩子送走。我們要聽從你和那些敬重上帝命令的人的忠告。我們要奉行上帝法律的要求。

(以斯拉記10章3節)


斯拉為以色列人得罪上主而憂傷,在祂面前禱告悔罪。或許,他內心正想著:上主會如何審判呢?當時,以斯拉非常懊惱。以斯拉記10章1節描述:「以斯拉伏在聖殿前面禱告,哭泣,承認這些罪的時候,有一大群以色列人,包括男女和小孩,聚集圍繞著他,悲傷痛哭。」可見,以斯拉的禱告,也喚醒人民正視自己的過錯。

聖經學者鮑會園在《以斯拉信息》指出,誠心的祈禱具備三要點:

一、深徹悔罪。當以斯拉尋求神,承認自己和百姓的罪,神就醫治、赦免他們。

二、禱告認罪。當以斯拉到神面前認罪禱告,就影響以色列所有人一起痛哭認罪。

三、徹底認罪。除掉罪惡,必須付上代價。正如以斯拉和以色列人與神重新立約,要把這些女子和她們的孩子送走。以色列人決定這麼做的原因,並不是種族偏見或歧視的關係,而是要保持信仰的純潔。

過去,以色列人因為與外族通婚,而被誘惑陷入偶像崇拜,導致國家敗亡。如今,他們除了重建聖殿的硬體,也必須心靈的更新,斬斷與罪的關係,靠著上主的力量,脫離犯罪的誘惑。

以攔宗族耶歇的兒子示迦尼,對以斯拉說:他們要把所娶的外邦女子和她們的孩子送走,立誓奉行上帝法律的要求(3節)。因此,以斯拉要祭司、利未人,及民眾的領袖發誓;他們也都保證如此做。於是民間領袖發令下去,要所有流亡歸來的人聚集到耶路撒冷。若有人在3天內不到,不只財產要被沒收,也要從會眾中被開除(7節)。百姓收到此令,就照著做。當時,由於天正下著大雨,且集會無比重要,每個人都戰慄發抖(9節)。民眾對以斯拉說:「你怎麼說,我們就怎麼做。」

雖有少數人持反對意見,但大部分的人都支持此做法。對以色列人來說,這是回轉歸向上主,重新過聖潔生活的機會。10月初,他們開始調查,經過3個月,就把所有娶外族女子的案件都調查了(16~17節)。


默想:
上主是聖潔的,祂的呼召也是聖潔的,我們是否願意受呼召過分別為聖的生活?

祈禱:
願上主幫助,使我們能發現自己所犯的過錯,遠離罪的誘惑,回轉歸向祢,得以過敬虔的生活。奉靠主耶穌的名,阿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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