祢懲罰我們是理所當然;祢信實,我們卻犯了罪。
(尼希米記9章33節)
痛改前非的人,「靈魂的赦免得救」和「肉體的免除罪責」,是否能同時成就?或是彼此並無直接關聯,靈魂與肉體之間要分開討論?這是近年來在教會界佷夯的議題。易言之,當罪人悔改時,他該受的罪責,是否也能一併撤消呢?今天的經文實例中,或可提供某些啟示。
在今天的經文,尼希米所述的話,肯定上帝的審判作為。他們國破家亡的處境,不能怪別人,只能怪自己的錯,由上自君王下至百姓,皆犯了背逆上帝的罪。上主是公義的、是信實的,「上主不輕易發怒,但大有能力;祂絕不以有罪為無罪。」(那鴻書1章3節)在尼希米的心中,以色列人本來受到上主極大的恩典,獲賜土地及其上豐富的物產。但是,忘恩負義的他們,卻入境隨俗,將迦南地的偶像接收過來成為禮敬對象。這種信仰上的背叛,惹動上主的憤怒,興起外族入侵,趕逐他們離開故土,使他們成為亡國奴。
幾百年過去了,物換星移,以色列人再次「進入迦南」,迦南地的外族,由迦南人、赫人、亞摩利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及耶布斯人(出埃及記3章8節),換成撒馬利亞人、亞捫人、阿拉伯、亞實突人(尼希米記4章1~7節)。不變的是,在重新建立家園的過程中,尼希米依舊要面對這群敵對者。數算回歸的百姓,在人數上顯得勢單力薄,居於劣勢,唯有上主成為他們最大的支柱,賜下勇敢挑戰艱困局面的力量。
過去他們在巴比倫為奴,今日他們願意成為上主的奴僕。尼希米帶領百姓一同認罪,承認祖先的過錯使他們承受苦果。他們誠懇地認罪,祈求上主赦免;同時,也祈求公義的上主,照著祂的本質施行審判。尼希米並沒有明講,慈愛的上主必定救他們脫離一切苦境,而是上主按著祂的主權,來決定以色列百姓的未來。由尼希米的這段禱文,關於「肉體的免除罪責」可否免除的問題,似乎在乎上主的神聖計畫中,用世人的認識及眼光,並無法準確地測度祂的旨意。
默想:
在困境中,我是否一再埋怨上帝,卻沒有看到自己的錯誤?今天遭遇苦難,是否罪有應得?
祈禱:
親愛的上帝,我們常看不到自己的錯誤,總認為自己毫無過失。直到遇到難題及困境,才來埋怨上帝不公平。全知全能的上帝,求祢成為一面鏡子,讓我們看到自己的錯誤,知道回轉向祢,成為祢的奴僕。我們如此禱告,是奉靠主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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