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產婦的護理”
From August 11th, 2019

本日經文:《利未記12章1~8節》

利:12:1 產婦潔淨禮的條例
利:12:1 上主吩咐摩西
利:12:2 向以色列人頒佈下面的條例。產婦若生了男嬰,產後的七天,她在禮儀上是不潔淨的,跟月經期間一樣不潔淨。
利:12:3 第八天男嬰必須受割禮。
利:12:4 接著,產婦要再等三十三天,到流血停止才潔淨。在這段期間,在完成潔淨禮以前,她不可摸任何聖物,也不可進入聖所。
利:12:5 產婦若生了女嬰,產後的十四天,她在禮儀上是不潔淨的,跟月經期間一樣不潔淨。她要再等六十六天,到流血停止才潔淨。
利:12:6 產婦潔淨的日期滿了以後,無論生男生女,她都要帶一隻一歲大的小羊作燒化祭,一隻斑鳩或鴿子作贖罪祭,到上主的聖幕門口交給祭司。
利:12:7 祭司要替她向上主獻祭,替她行潔淨禮。這樣,她在禮儀上就潔淨了。
利:12:8 產婦若買不起一隻小羊,她可以用兩隻鴿子或斑鳩代替,一隻作燒化祭,另一隻作贖罪祭。祭司要替她行潔淨禮。這樣,她在禮儀上就潔淨了。